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5-193344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5-09-28

成文日期:

2025-09-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东风加油站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5-09-28 13:41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慈溪市东风加油站项目

慈溪市匡堰镇慈甬路2200号

慈溪市东风加油站

主要建设内容:40m3双层埋地92#汽油罐2个、40m3双层埋地95#汽油罐1个、30m3双层埋地0#柴油罐2个、双油品双枪自吸泵加油机2台、单油品双枪自吸泵加油机4台,预计年销售92#汽油2000吨、95#汽油500吨、0#柴油1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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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待该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并接入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后,生活污水必须纳管,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加油站储油、卸油、加油等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采取有效措施后排放,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执行。

(三)加油站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南侧边界执行4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清罐冲洗废水、清罐油渣、含油劳保用品、含油细沙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961886、63961742;邮箱:2506898576@qq.com

通讯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92号窗口)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