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8号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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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负责收养登记管理。负责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和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婚姻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登记、殡葬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婚俗改革、殡葬改革。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管理、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市民政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推进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和精准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市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村(社区)设立撤销调整、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管理等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工作。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市民政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分工、责任,按分工抓好落实。
(二)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