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576343P/2026-194234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策解读(文字版)
有效
优抚安置
2026-06-09
2026-06-09
面向社会
慈退役军人局〔2026〕13号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72号令)等相关法定要求,行政机关需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为优化退役军人领域政策体系,及时废除过时、不合规文件,规范日常行政执法和业务办理,我局对2026年5月18日前印发的全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梳理清理,梳理完成后发文公开清理结果。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 号)中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清理结果公示、文件废止失效认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本次文件清理及通知发文工作。
三、清理标准
文件已被新规定替代、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有效期届满的,予以废止或失效,其余文件继续有效。
四、清理结果
本次共对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其中废止4件,失效4件,继续有效4件。废止、失效文件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不再作为办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帮扶等相关业务的政策依据,有效文件照常执行。
五、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6年6月9日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301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