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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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职能:

    (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讲话、工作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十)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等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市外事工作,承担市委外办的工作。

    (十三)承担牵头落实上级口岸办相关工作的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十个内设机构:

    秘书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信息宣传科、政工科、市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督办科、法制科、政务公开科、涉外科。

    机构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三北大街65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 0574-63812225
    监督电话: 0574-12345
    传真: 0574-6381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