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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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慈溪市司法局
    机构职能:

    (一)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办上级有关立法草案征求本市意见的工作。指导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处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等市政府法律事务。

    (三)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市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发展大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

    机构地址: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一号楼7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 0574-63960709
    监督电话: 0574-12345
    传真: 0574-8959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