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6-195532
市住建局
政协提案
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6-07-02
2026-06-30
面向社会
马汉旷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亟需推进我市住宅外墙缺陷检测及修缮的建议》(第13号提案)已收悉,我们会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后,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房屋使用安全方面。我市高度重视房屋使用安全,已出台《关于印发慈溪市国有土地上多业主住宅房屋使用安全持续性动态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15〕98号),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6年度,市财政安排两项专项经费,其中全市国有多业主住宅安全动态监测费164万元、住宅安全保险费215万元,切实做好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对2000年前建造的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国有土地上的多业主住宅房屋进行动态监测,2025年实施专业化动态监测老旧多层多业主住宅房屋1515幢和直管公房19处,通过专业化技术服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预警,保证监测范围内房屋的结构使用安全,更好地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二是关于房屋外墙维修责任主体界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及《房屋质量保修书》等有关规定,外墙维修责任主体按以下原则确定: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由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责任;建设单位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可申请使用物业保修金予以维修。保修期限届满或超出保修范围的,由楼幢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责任,业主可依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维修。
三是关于中修及以上维修工程财政补助政策方面。根据《慈溪市物业专项维修补贴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慈住建〔2025〕56号),对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实施中修及以上维修项目的小区,市财政按维修总费用的30%予以补助,单次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该政策的出台落地,有效调动了小区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重大维修项目的积极性,目前名人大厦正在积极推进外立面整体维修工程。
同时,我中心已督促物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小区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维修事项及时上报业委会,并积极配合业委会做好保修申请或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