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61L/2026-195534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6-07-02

成文日期:

2026-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7-02 10:21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倪晓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强化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治理的建议》(第102号提案)已收悉,我们会同市委社工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后,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改善老旧小区配套硬件、规范物业管理运行、健全基层治理体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我市长期聚焦老旧小区管理提质,稳步推进管理制度化建设,同步谋划后续长效提升实施方案。

一是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17年以来,宁波市两次被列为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根据宁波市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重点改造内容为雨污分流、屋(墙)面渗漏水、给排水设施、架空线梳理、消防设施设备、小区停车、垃圾分类、电瓶车集中充电、电动汽车充电桩、海绵化设施改造、周界报警设施,围墙修复和危险房屋解危等。我市自2019年开始,重点对中心城区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累计完成改造面积241万平方米。

二是规范物业收费标准,持续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补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畴,实行市场调节机制,由双方协商确定。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针对我市老旧小区物业费普遍偏低且提价难度较大,物业企业承接老旧小区积极性不高的情况,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继续实施老小区物业管理补助的意见》。今年,市财政安排“老小区物业管理补助”专项资金357万元,补助总经费按建筑面积每年每平方米1.60元核定,由我中心审核后细化至古塘、白沙路、坎墩和浒山街道,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治理水平。另外,安排“物业专项经费”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物业相关纠纷处理工作经费。

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小区特色化服务和管理

一是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分类治理。出台《关于深化社区分类治理的实施意见》(慈社发〔2024〕15号),结合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商品房小区、城郊融合小区等特点,部署实施“一社区一画像”的治理模式,深化梳理社区问题需求、服务资源、治理服务、特色项目“四张清单”,找准治理重点,实现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的“个性化”服务供给,全市社区分类治理覆盖率达100%。二是持续开展社区“微项目·微自治”。推动建立“党建引领、民主协商、项目运作、协同共治”的社区治理新模式,通过由居民开服务单子,社会组织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承接,并由居民来参与项目绩效评估的方式,将传统社区工作“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主体多元、过程开放的“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实现了社区治理的多元参与。今年全市共实施84个微项目,涵盖为老服务、文体活动、综合服务等多方面内容,精准回应不同群体的需求诉求。如浒山街道阳明社区聚焦老年人就医需求领域,开展“临时家属・医路相伴”项目,通过组建专业陪诊团队,为60岁以上有就医需求的空巢、独居、残疾等老年人提供陪诊服务,有效缓解特殊老年群体就医难的问题,截至目前提供就诊陪诊服务50余次,服务满意度达100%。

四是深化协调共治,提升小区自治能力

一是夯实小区自治基础,选优配强业主委员会。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居业物”三方议事协调机制,指导小区依法组建业委会(物管会),有效实现物管会“应建尽建”,2026年底前力争推动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达到95%以上。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持续推进小区党组织、业委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小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经选举兼任业委会主任,支持优秀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社工以社区用房代业主身份依法参选业委会委员,一体促进业委会履职素养、纪律意识、群众信任“三提升”。二是强化业委会(物管会)履职能力,推进重大事项决策落地。督促镇街、村社加强对业委会组建、换届的全过程指导和监督,严格把关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强化全过程监督大额维修资金使用、选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重大决策事项。三是高质量推进“业财街理”制度,推进公共资金管理,做好公共资金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和财务公开工作。业委会(物管会)需按规定,每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及管理动态,并于每年一季度前公示上年度收支总账,并录入 “浙里物业服务平台”。

五是完善物业管理体系,加强行业监管

2024年以来,我局以提升物业行业效能为目标,印发《慈溪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慈溪市推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10个文件,不断加大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积极破解民生难点问题。

同时,进一步优化信用管理体系,以市场方式淘汰劣质企业。积极落实《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切实推进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行为,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营造“守法履约、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规范信用平台账户管理已完成9家总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账户关联工作,切实提高企业违约成本。针对企业履约不到位、小区管理不佳或受其他单位行政处罚的情况,今年已约谈物业企业12家,信用扣分12家。下步,我中心将协同市发改局加强物业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探索搭建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与联合奖惩机制,合力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规范化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