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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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市烈士和外国在慈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扶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地址: 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 0574--63081592
    监督电话: 0574-12345
    传真: 0574-6301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