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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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及完善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负责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做好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本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接受申请并审核拆迁实施方案;组织拆迁实施方案听证;发布拆迁公告;做好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及后续工作等。

    (五)组织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市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协调处理征收拆迁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拆迁工作的监督考核。

    (六)负责监督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

    (七)负责安置房源调配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安置房源建设、竣工及调配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做好安置房源选房分配的指导工作,协助办理有关安置房的交付手续。

    (八)负责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单位、评估机构实施监督考核。

    (九)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4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 0574-89591492
    监督电话: 0574-12345
    传真: 0574-8959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