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观海卫镇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9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观海卫镇人民政府平安法治办,地址:慈溪市观海卫镇卫前路1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4-55689115)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
观海卫镇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机关各办(队),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2件,决定保留2件、修改0件、废止0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结果 |
1 | 观政〔2023〕34号 | 观海卫镇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保留 |
2 | 观政〔2015〕151号 | 观海卫镇土地征收补偿处理村级工作规范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