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慈溪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建议意见于2026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慈溪市政府网站,点击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89596117,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9596141。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