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16-91242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13-2016-0004
综合政务/方针政策
2016-05-12
2016-05-12
面向社会
慈人社发〔2016〕39号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决定从2016年1月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活动经费标准,即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900元。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活动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学习、慰问等支出。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