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16-91242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13-2016-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方针政策

发布日期:

2016-05-12

成文日期:

2016-05-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人社发〔2016〕3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2 00:00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决定从2016年1月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活动经费标准,即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900元。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活动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学习、慰问等支出。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