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1000/2021-146559

发布机构:

周巷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林业、水利/水利,其他

发布日期:

2021-11-02

成文日期:

2021-10-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农办〔2021〕1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周巷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浙水农电〔2019)13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镇村水利建设管理及资金补助办法(修订)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54号)、《慈溪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慈水利〔2020〕56号)要求,制定《周巷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巷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促使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根据镇农业水价改革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农田有效灌区面积内已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区域。

第三条 本办法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指有一定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农田面积。

第四条 本办法坚持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分批推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各级节水意识,提升工程运维水平。

第二章 精准补贴

第六条 补贴原则。对村(社区)集体的精准补贴资金优先用于村(社区)的泵闸维修养护、农田沟渠修掘、农田区河道保洁、灌溉排涝泵闸电费。

第七条 补贴对象。全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村(社区)。

第八条 补贴标准。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考评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2档,其中考核合格的一般耕地补贴15元/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贴。

第三章 奖补程序

第九条 奖补程序按照村(社区)基础数据采集、村级组织公示与申报、镇审查与资金拨付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行政村基础数据采集。由各行政村负责调查统计本村有灌溉功能机埠的基本情况(包括控制面积、农作物种植结构、放水员等),对照现有数据进行补充、完善,数据采集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杜绝虚报、重报等现象。同时做好资料备份存档,便于上级核查。

(2)镇审查与资金拨付。镇收到各村申报材料后,对照奖补条件,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采集基础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并对奖补对象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经审核确认后,作为年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基础核算依据。

年末,对各村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级,确定奖补标准,核算奖补资金。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条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逐级发放,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第十一条 精准补贴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包括村(社区)的泵闸维修养护、农田沟渠修掘、农田区河道保洁、灌溉排涝泵闸电费等,各村(社区)要合理利用资金,精准补贴资金年度有结余的或未按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扣减,由镇统筹用于补贴其他村(社区)运行管护支出。


周巷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