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77Q/2021-129688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日期:

2021-03-05

成文日期:

2021-03-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慈溪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办上级有关立法草案征求本市意见的工作。指导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行业管理。参与处理市政府法律事务(涉及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合法性审查事项和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除外)。3.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5.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6.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慈溪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4106.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关于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410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6.1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4106.1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328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65.4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80.4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0.14万元,项目支出695.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关于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106.1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6.1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类)328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8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65.4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6.1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34.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支出预算低于2020年执行数。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3281.02万元,占79.9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5.87万元,占6.72%;卫生健康支出(类)83.83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类)465.42万元,占11.3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585.4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51.02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支出预算低于2020年执行数。(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18万元,下降56.4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30.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1.71万元,下降41.66%,主要是项目经费归口的功能科目变动引起的减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11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0.77万元,增长35.27%,主要是项目经费归口的功能科目变动引起的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103.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66万元,增长15.17%,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下律师发展补贴项目经费预算较2020年执行数增加。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321.7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1.74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下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项目经费预算较2020年执行数增加。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9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3.44万元,增长34.19%,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较2020年执行数增加。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14.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6万元,增长21.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履行新职能增加法制相关专项经费。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1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1.87万元,下降68.62%,主要原因为2020年新增用于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的维护。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58万元,下降57.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归口的功能科目变动引起的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6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9.65万元,下降28.94%,主要是2021年支出预算低于2020年执行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8.1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03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下的自然增长。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4.0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02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下的自然增长。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6.0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24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下的自然增长。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0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下的自然增长。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4.6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引起的自然下降。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2.7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7.22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下的自然下降。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32.7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6.53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下的自然下降。

(六)关于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10.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0.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查调研活动、兄弟单位考察学习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实际未增加,上年数为期中预算调减,实际未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实际未增加,上年数为期中预算调减,实际未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慈溪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0.14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9.47万元,增长4.29%。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慈溪市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慈溪市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慈溪市司法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51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51万元。

5.重点项目情况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司法制度。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文明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385号)、《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2016年)等法律法规颁布以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和保障了刑事案件被追诉人诉讼权利。

(2)立项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385号)、《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2016年)、《关于印发《慈溪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慈司【2020】33号)

(3)实施主体:慈溪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慈溪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5)年度预算安排:233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主管部门

司法局

实施单位

司法局

项目总投入

(万元)

233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

233

年度目标

确保经济困难的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让其感觉到公平正义,同时为特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促进司法人权保障。

绩效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当年度法律援助受益人数

1000人以上

质量指标

案件合格率,优良率

100%、85%以上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率

100%

环境效益

补贴发放到位率

100%

受众满意度

服务对象对法律援助的满意率

95%上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0.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1.司法(款)律师管理(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12.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3.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4.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5.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学法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意意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