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慈溪市已完成整改的3件2020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如实反映。
公示期2022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馈。电话:63811354(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完成情况表.docx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