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2-169218
市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文件图解
县级政策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2022-11-11
2022-11-11
面向社会
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3月3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0号),要求各区(县、市)出台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并启动新平台和积分指标体系。
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居民”一件事场景应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5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0号)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由慈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
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具体的实施主体是谁?
答:市新市民服务中心统筹推进积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牵头建设、运营和维护本地区管理系统,指导各镇(街道)开展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公安、教育、人社、住建等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应的政策解释、赋分审核、积分应用等工作。
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适用对象是?
答:本办法适用于在慈溪市内居住、工作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
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后,新市民积分较以往有什么不同?
答:一是量化积分指标适用范围不同。新系统分为省级共性指标、宁波市级共性指标和慈溪市级个性指标。其中省级共性指标得分全省通用、跨区互认,市级共性指标得分全市通用、跨区互认,慈溪市级个性指标得分仅限于慈溪市域内应用。老系统各项指标只适用于慈溪市范围内。
二是量化积分申请途径不同。新系统为持证新市民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浙里新市民”应用或各镇(街道)量化积分窗口申请积分,老系统为持证新市民登录自建系统或各镇(街道)量化积分窗口申请积分,线上申请途径不同。
三是量化积分各项指标数量和分值不同。新系统共有24项一级指标,老系统只有13项一级指标,且指标分值各不相同。
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还有哪些特别的内容?
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上级要求,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会同相关部门对积分个性指标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次年个性指标调整情况报宁波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备审后,对社会公布。
解读单位: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解读人:杨钱江(市新市民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联系方式:0574-6396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