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2-15722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01—2022—000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5-10

成文日期:

2022-05-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2〕25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慈溪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浙政发〔2021〕31号)、《宁波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甬政发〔2021〕59号)、文件精神,加快创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决定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碳达峰碳中和新目标新要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四大攻坚行动,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促进体制机制实现系统重塑,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建设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提供强大支撑。

二、实施目标

到2025年,市级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40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200万元,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5万元/人,规上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5%,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15%。累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00家、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000家、腾出低效工业用地10000亩。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突破3.3%,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900家,落地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0个以上,工业投资(含技改)年均增长15%以上。累计新增“浙江制造”标准40项,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30家。基本形成高效低耗、创新引领、项目支撑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深入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全面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工作,对家电、轻纺、轴承、服装、拖鞋、减压阀、再生塑料等传统块状行业实施“一行业一部门一方案”“一镇一方案”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格企业登记,供电部门要严格规范供电管理。实施落后企业分类整治,结合“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摸清工业企业用地、用能情况,建立高耗低效企业清单;全面排查企业用地、建筑、经营、居住违法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全面排查企业落后产能(设备、产品、工艺)情况,建立落后产能企业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实行闭环管理,对标提升,达标销号;各地要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等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退出;对其他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全面实施《慈溪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能、用水、排污、金融、税费等差异化政策。(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

2.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新政,规范细化“两高”项目边界和范围,在确保产业链安全的同时,提高精准管控水平,依法整治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以技术、能耗、排放等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性为标准,建立科学评价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并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对新上项目,按规定落实产能、能耗、排放等量或减量平衡置换方案(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经信局)。加大对轻纺、化纤等高能耗行业的精准管控,建立用电大户未进规企业清单,倒逼一批高耗能行业、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实施制造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全力推进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到2025年,累计实施200项以上重点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3.全域整治工业低效用地。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国土空间“三线”,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建立“三区两线”的空间管控体系,强化工业控制线管理。鼓励综合运用厂房加层、零土地技改、整治提升改造等多种方式提高产出水平。深化“标准地”改革,研究出台《慈溪市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试行办法》,除负面清单外,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出台《慈溪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意见》,严格不动产登记管理、严肃违约处置。落实《宁波市深入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搭建交易监管平台,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4.大力提升产业发展平台。做大做强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两个市级重点平台,滨海经济开发区要建设成为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包括原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强化产业准入,打造成为我市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主平台。做精做专“六个”宁波市级重点产业园。推动老旧工业块改造提升,通过“拆除式改造”“梳理式改造”“管理提升式改造”等措施,切实提升工业区块产出效率、本质安全、环保等水平;鼓励引导利用符合条件的零星工业用地、城镇低效用地等建设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到2025年,累计完成低效工业区块改造15个,新培育三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5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二)深入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1.加强产业共享应用技术推广与关键技术攻关。聚焦“123”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发布产业可共享应用技术清单,健全科技推广与技术转移转化机制,不断提升我市主导产业科技含金量。围绕主导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市本级“揭榜挂帅”,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攻关,并争取国家及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和宁波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巩固提升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保持规上企业研发机构高覆盖水平。深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全面推广“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力争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总额累计达到300亿元,实现翻番;每年组织实施共享技术推广应用与关键技术攻关专项不少于10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大力打造上林科创走廊。围绕区域性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招引市外科创资源,推动多种形式的校地合作、产研合作平台载体建设。扎实建设运行好“123”千百亿级产业集群的创新服务综合体,不断优化协同创新研究院运作模式,持之以恒开展“千企百校万里行”专题对接活动。加快推进“硬件联盟”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科技平台赋能共享机制。实施孵化器与众创空间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都市工业孵化器、科技型小微产业园建设路径。力争到2025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0亿元,累计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和工程化示范项目30项,年均开发新产品150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3.着力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推动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高水平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深化所地产学研合作,为我市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充分发挥慈溪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中以(慈溪)创新技术研究院创新平台作用,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为我市新兴产业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和主导产业先进适用技术引进,提供有力支撑。扎实推进中国家电研究院华东分院二期项目建设,全力打造设计研究与评测中心、智慧家庭云平台服务中心、家庭大健康研究中心。优化“飞地”运行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上海“飞地”与杭州“飞地”建设。力争到2025年,累计新增企业研究院10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5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4.做专做精制造业创新主体。制定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五年行动计划》,依托科技服务联盟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站的组织再造,打造全周期、托管型、一站式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独角兽”创新型企业梯队。聚焦六大标志性产业链,实施全链条培育路径,引导企业专注行业细分领域、深耕细作,实现从创业型、科技型、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梯次升级。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累计达到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数量达到50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三)深入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强化产业链招商和人才链招商,深化与前湾新区招商合作,完善科学合理的综合性招商政策体系和项目评价机制,释放慈商回归、以企引企和增资扩股潜力,争取百亿级制造业项目取得实质性突破。积极瞄准国内制造业500强、跨国公司等高质量外资主体,列出一批与我市产业集群有关联的重点企业清单。到2025年,累计招引落地制造业内外资项目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和增资扩产力度,每年推进建设10个以上超亿元工业投资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2.加强强链补链关键项目招引。实施产业和招商主管部门“一局长一项目”专项行动,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瞄准龙头企业,编制招商图谱,优化大招商机制,每年落地强链补链项目10个以上。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招商,推动智能家电、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合作。聚焦国内外创新资源,推动“大优强”企业加强对接合作,促进新兴领域项目引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3.加强上市企业资本重组项目落地。实施新一轮“凤凰行动”计划,推动上市企业发挥融资渠道作用,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到2025年,累计新增制造业上市企业5家、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突破30亿元。每年动态保有20家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2家以上报会(交易所)企业,实施一批上市募投项目。(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四)深入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强化质量提升。深入实施慈溪市“十四五”产品质量提升发展行动计划,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产品“浙品码”赋码工作,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广产品标准转化应用,占领标准高地,鼓励更多企业参加国家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质量标杆赶超行动,聚焦智能家电、汽车及零部件、轴承、密封件等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以“比学赶超”促整体质量提升。到2025年,累计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0项以上,累计新增“浙江制造”标准40项,“浙江制造”认证证书保有量98个,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达到2500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2.全面实施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深入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加快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分行业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培育壮大信息工程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运维、数据交互、制造云化等服务,助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聚焦“123”千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以“未来工厂”为标杆、以“5G+工业互联网”试点为引领、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实施工业互联网赋能行动,全面建立产业大脑融合应用体制机制。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的规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全覆盖,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装备数控化率突破90%以上,中小企业上云累计达2万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20个以上,建成市级以上“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量4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3.完善质量安全治理。加快监管数字化转型,用好“浙江企业在线”“浙江公平在线”“浙江质量在线”“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等数字化监管平台。完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实施应急专项风险监测。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风险研判、风险信息快速预警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实施重点产业质量整治提升,开展储热式电热暖手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冰箱(冷柜)、洗衣机等行业专项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强化产品质量联合惩罚机制,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处置力度,落实严格产品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质量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质量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健全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查和缺陷产品调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强市建设,鼓励企业通过驰名商标认定制度保护企业的合法商标权益、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等省级以上品牌。强化区域品牌创建,将智能家电打造成为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产业品牌。加快在重点产业园布局一批星级品牌指导服务站,提供覆盖品牌创建、运用、保护、管理的全链条式服务。到2025年,累计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30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抓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创建工作,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设立专利服务(维权)中心。推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应用,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和保护,鼓励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国外专利。深化知识产权运用,积极培育宁波市级专利示范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和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政策集成,统筹并优化使用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专项资金,保障攻坚行动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的引领撬动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宁波市政府部署要求,在现有财政扶持政策中整合优化,设立“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新建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在2.0以上。探索工业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推进工业集聚区控制线外工业用地置换为控制线内新增工业用地。对规划用途已调整但5年内暂不实施的区域,可允许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档以上的企业实施技改及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银行机构将“腾笼换鸟”相关项目作为贷款投放重点,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对“招大引强”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四)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腾出的碳排放空间和能耗指标优先用于低碳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和技改项目。建立市级统筹的能耗、碳耗、排放等资源配置机制,保障重大工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经信局)充分利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利用省市“双碳”和智慧能源平台,建立工业碳排放动态监测机制,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效评价和碳效分级标识。(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

(五)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确保安全并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产业园区工业控制线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以及工业控制线外亩均效益A、B类企业中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其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15%,相应的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30%,面积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建设宿舍型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六)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大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聚焦“3+3+X”产业,统筹推进上林英才等各类引才项目,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拓宽工匠人才等级晋升通道。(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设立市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清单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专班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评价考核。将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纳入市政府督查事项,建立“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落实的“赛马”机制,强化争先创优。

(三)加强数字治理。深化数字化改革,推进“亩均论英雄”3.0、产业链“一键通”“碳效码”等多跨场景应用,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服务宣传。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深入实施“三服务”,围绕企业破解“腾笼换鸟”难题,构建“在线服务+专线服务”机制。主动讲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故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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