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专题 >> 产品质量

2022年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实施评价细则

发布时间:2022-05-19 16:3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一、适用范围

本评价细则适用于生产的进口压力为0.03MPa~1.56 MPa,额定出口压力为2.80kPa,额定流量≤2m3/h,使用环境温度为-20℃~+45℃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以及进口压力为0.03MPa~1.56 MPa,额定出口压力为2.80kPa或5.00kPa,额定流量≤3.6m3/h,使用环境温度为-20℃~+45℃的商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二、检验依据

GB 35844-2018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CJ/T 50-2008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三、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

(一)抽样方法

网络抽样应当清除浏览器缓存信息、校验网络时间、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产品搜索选择、逐批样品购买、完成支付。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付记录。

网络抽样时应当购买检样及备样。

(二)抽样数量

抽取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2只,其中1只为检样,另1只为备样。

(三)注意事项

1.上述样品数量为本评价细则为部分项目所需样本量。

2.检验、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

3.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及化学物品的侵蚀,搬运时严禁滚动和抛掷。

四、检验项目

表1 明示执行标准为GB 35844-2018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或当产品生产日期为2019年3月1日之后,且明示执行标准为CJ/T 50-2008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项目设定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

标志

GB 35844-2018 8.1

A

主要项目

1#

原样

/

警示

GB 35844-2018 8.2

主要项目

1#

原样

/

使用说明书

GB 35844-2018 8.3

主要项目

1#

原样

/

2

包装

GB 35844-2018 9

B

非主要项目

1#

原样

/

3

结构

一般要求

GB 35844-2018 5.2.1

A

强制性条款

1#

原样

/

4

感压组件

GB 35844-2018 5.2.2

A

强制性条款

1#

原样

/

5

调压组件

GB 35844-2018 5.2.3

A

强制性条款

1#

原样

/

6

承压组件

GB 35844-2018 5.2.4

A

强制性条款

1#

原样

/

7

接头组件

GB 35844-2018 5.2.5

A

强制性条款

1#

原样

/

8

气密性

调压器气密性

GB 35844-2018 5.3.3.1

A

强制性条款

1#

原样

/

手动关闭机构气密性

GB 35844-2018 5.3.3.2

强制性条款

1#

原样

/

9

调压

静特性

关闭压力

GB 35844-2018 5.3.4

A

强制性条款

1#

原样

/

出口压力

GB 35844-2018 5.3.5

1#

原样

注:“气密性”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时,不进行后续项目检验。

表2 产品生产日期为2019年3月1日以前,明示执行标准为CJ/T 50-2008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项目设定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志和包装

标识

CJ/T 50-2008 9.1

A

主要项目

1#

原样

/

使用说明书

CJ/T 50-2008 9.2

A

主要项目

1#

原样

/

包装

CJ/T 50-2008 9.3

B

非主要项目

1#

原样

/

2

结构

防止改变状态措施

CJ/T 50-2008 5.2.1

A

主要项目

1#

原样

/

3

进口过滤网

CJ/T 50-2008 5.2.2

A

主要项目

1#

原样

/

4

呼吸孔

CJ/T 50-2008 5.2.3

A

主要项目

1#

原样

/

5

手轮螺纹及尺寸

CJ/T 50-2008 5.2.4

A

主要项目

1#

原样

/

6

出气口尺寸

CJ/T 50-2008 5.2.5

A

主要项目

1#

原样

/

7

气密性

气密性

CJ/T 50-2008 6.3

A

主要项目

1#

原样

/

8

调压

特性

关闭压力

CJ/T 50-2008 6.4

A/B

主要项目

1#

原样

/

出口压力

CJ/T 50-2008 6.5

1#

原样

注:“气密性”项目不符合评价规则要求时,后续试验项目不进行。

五、判定原则

(一)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二)单项质量判定

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三)综合质量判定

1.所检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发现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发现两项或者两项以上B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两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3.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两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六、异议处理原则

原样复检时,如果原样情况不满足复检要求的,应启动备样进行复检,同时向任务下达部门告知原样不满足的情况说明。

七、附加说明

1. 本判定原则仅为2022年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与阿里巴巴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专项抽查之用,为满足检查要求只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

2.本判定原则由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文件下载:2022年慈溪市市场监管局与阿里巴巴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实施评价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