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61L/2022-163987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2-08-25

成文日期:

2022-08-2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住建〔2022〕91号

解读:《关于印发<慈溪市施工驻地活动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5 16:30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慈溪市施工驻地活动房屋安全管理,预防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自然灾害对建筑施工人员和财产的影响,杜绝活动房屋坍塌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特组织起草《慈溪市施工驻地活动房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办法》是根据国家、省市以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有关建筑施工临时建筑的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实际指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二)管理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因地质灾害、火灾、台风极端天气等造成的亡人事故,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对施工驻地造成的危害,杜绝活动房屋因设计、选材等原因引起的坍塌事故,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三)驻地建设原则

驻地建设应遵循安全、环保、节能、美观、和谐等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参建单位企业文化及我市要求设置。

(四)驻地建设主要程序

施工驻地临时建筑须坚持选址规划→设计→评审→完善设计→审批→建设→验收→投入使用的程序。

(五)驻地安全管理重点

1.自然灾害的预防

施工驻地临时建筑应安设防雷设施设备,防雷设施设备的安装、检验、维护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驻地临时建筑应按活动房安装要求搭设牢固,在受大风影响较大处应采取加固措施。

在临时建筑的第二层及以上楼层不宜设置广告牌、宣传牌等易掉落的牌板。作为宿舍用的临时建筑必须充分考虑极端天气和防汛抗台的不利因素。在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来临前,应按照方案进行临时建筑的加固,预先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了解所在地避难中心设置情况,把确定的避难中心及去避难中心的路线传达到每个员工。宿舍区必须按照实名考勤设备,住宿人员实名考勤登记,人员应急转移应结合实名制考勤管理,及时掌握人员动态转移情况,确保转移人员不遗漏。

2.驻地消防

施工驻地内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0m,并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相关规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驻地临时用房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其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规定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技术规范》(JGJ/T188),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临时建筑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6m。2.对于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每组数量不应超过 10 幢,幢与幢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5m,组与组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 8m。1.临时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一个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每一楼层,其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2.对于两层临时建筑,当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时且第2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3.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25m,采用自熄性轻质材料做芯材的彩钢夹芯板作围护结构的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15m。4.疏散楼梯和走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2m。活动房的受力构件材质必须符合结构计算书相关要求,屋架、墙柱、钢梁等应安全可靠,其他材料应牢固耐用,能满足承载力的要求。活动房生产厂家在提供活动房时,必须同时提供产品质保书、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的明细表和质量合格证明。活动房安装单位应严格按安装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每道程序必须验收,隐蔽部位必须有验收记录,程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安装程序。严禁违章安装和使用单位擅自安装。安装结束后,由安装单位自验,验收合格,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然后向使用单位提供“活动房合格证书”。使用单位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字认可后,才能使用。临时建筑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2.动火作业场所;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应配备不少于2具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和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规定。灭火器的安装、检查、验收和报废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的规定。施工驻地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在临时建筑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定期对灭火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防火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检查、维护及保养。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1000㎡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临时用房处于市政消火栓 150m 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规定。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消火栓应沿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5m。 2.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3.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4.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 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施工驻地应选择安全地点合理设置厨房,严禁设置在建的建筑板房内,并不应与宿舍、办公用房合建;按照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安排专人进行厨房消防安全管理;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施工驻地、用电、用气、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驻地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烧菜做饭,严禁使用木材、煤炭等明火和电炉取暖。

3.用电安全

施工驻地用电线缆布设应根据临时用房布设、用电设备容量等相关参数进行专业设计,并按设计进行安装。 临时建筑的变配电室的设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技术规范》(JGJT188)规定。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技术规范》(JGJT188)规定。室外接户线应采用电工套管、金属线槽等沿墙上部敷设,线路应减少接头数,接头应用接线盒连接或用绝缘胶布包扎牢固。室内应经专业设计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木屋盖吊顶内的电线,应采用金属管配线,或采用带金属保护层的绝缘导线。

每幢临时建筑进线处应设置电源箱,并应设置具有隔离作用及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的电器。生活区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生活区板房内应使用36v安全电压,日常手机充电必须使用USB插口,电源线路不得随意改动,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220V以上电源。当板房内使用空调、摇头扇等降温取暖设备时,必须单独敷设220V电源线,电源线应穿管保护,直接在接线盒内接线,不留插头。生活区应设置电动车(包括施工需要充电的设备)集中充电区域,并设置防雨、防晒棚。充电区域由专人负责,和集中充电柜一并优先布置在保安可视区域。电动车充电区应张贴充电管理制度,电动车充电区域应张贴安全用电标志,电动车充电配电设施应满足充电负荷要求,应设置过载、短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每个插座仅供一台电动车充电,必须使用安全插座或安装超时自动断电装置。

(六)其他要求

场地硬化。生活、办公区场地及板房基础应全部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前进行人工配合机械整平,清楚杂草杂物,局部松软土做碾压处理,适当位置采用切割机留设胀缝。场地绿化。为减少水土流失,驻地内设置多处绿化场地,种植花草树木,内设休息厅和人行小道,部分区域周边设置护栏环绕,并规划自用菜地,营造生机勃勃、有张有弛的办公和生活环境。垃圾分类。为了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要求,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号召党员,组建垃圾分类突击队,让党员突击队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宿舍管理。为规范应宿舍安全卫生管理,确保住宿环境安全舒适,本着有利于住宿人员的身心健康,提高各类不良事件的防控能力的精神,应制定了宿舍管理办法。生活区管理。为加强生活区管理,保证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劳务人员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应采取标准化管理模式,设置专职生活区管理员,宿舍外张贴工人身份牌,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营造和谐氛围。在建工程需全部实施实名制考勤,并上传数据至工人平台,相关要求参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20〕136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施行领导班子带头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值守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施工人员全面排查,逐一做好体温监测,并进行登记造册;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对新进场人员实行“四级”审核制度,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建立一人一档资料;设置专门隔离区,严格管理居家健康观察人员,落实单人单间健康管理措施;持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积极筹备防疫物资。每天根据健康管理提示表对全体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进出人员管理,加强排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加强食堂管理,符合下列要求:1.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食堂工作人员经过体检合格上岗,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3.保持厨房、餐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上架摆放整洁有序。4.设置透气窗和排风扇,燃气罐存放于通风良好的区位,无其它易燃易爆物。5.设置隔油池,不得直接向市政管网排放。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理。6.定期检查消防、用电、卫生、饭菜留样情况。施工驻地的环境卫生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规定。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文件执行。

四、实施时间

《办法》自2022年8月23日起施行,由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五、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陈勇,联系电话:6302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