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2-164156
市商务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21-2022-0002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2022-08-29
2022-08-25
面向社会
慈商务〔2022〕70号
有效
各镇(街道)经发办(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服务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商贸服务业协会、各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2〕38号)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2022年度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与慈政办发〔2022〕38号相关政策一致。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度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慈溪市商务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2日
慈溪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印发
word版本请点击下载:慈商务【2022】70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