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3985L/2022-164205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8-29

成文日期:

2022-08-2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2022年度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商贸企业(含电子商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根据《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2〕38号)精神,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支持商贸服务业规模化发展、优化提升消费环境、引导家政业规范提升发展、落实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优、支持电商集聚区专业化发展、支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鼓励商贸企业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一)奖励(补助)范围。慈溪市本级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商贸业单位,其中达到限上贸易业条件的单位必须按要求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业统计;电子商务政策申报对象为市本级达到申报条件的电商企业或有独立电商业务的工、商业企业。

(二)实施期限。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奖励(补助)内容。1.鼓励商贸市场主体进限;2.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3.支持制造业分离发展贸易业;4.支持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5.鼓励商圈服务提升;6.推进社区商圈建设;7.支持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8.支持开展品牌创建活动;9.鼓励家政企业规范化发展;10.鼓励家政企业办理员工保险;11.提升家政从业人员业务素质;12.支持家政省级品牌创建;13.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14.当年度新注册旗舰店补助等。

(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3、申报政策所需专项资料。

(五)办理流程。2022年12月底,由市商务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相关镇(街道)、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经所在地确认盖章后,上报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经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商务局提请市财政局联文下达补助资金。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慈溪市,不包括杭州湾地区。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与上年相比,今年的政策作了如下调整变化:

1、扶持力度加大。如对首次进限的贸易类企业或个体户

给予补助,月度进限的每家补助由去年的2万元增加到4万元。

2、新增部分政策。新增了智慧商圈创建补助,支持宁

波市级智慧商圈创建,完成项目创建并通过考核验收的,给予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20万元奖励。新增了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补助。对于上一年度新认定或通过复评的宁波市级及以上的特色商业街区,给予运营管理单位20万元奖励;支持宁波市级及以上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按改造提升工程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条街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新增“餐饮名店”建设补助,对当年度获评白金五钻、五钻级、四钻级和三钻级餐饮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获评五叶、四叶、三叶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新增家政省级品牌创建补助,对上一年度入围浙江家政行业“三强”培育企业的,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新增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补助,支持行业协会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或自建方式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对投入费用(服务费或硬件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解读人

2022年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郑鸳嫦,63968968;其中电子商务部分:黄文亮,6396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