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2-164467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2-08-31

成文日期:

2022-08-3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慈溪市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31 11:04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慈溪市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基层渔船管理组织相关责任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浙江省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浙政办发〔2022〕1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农渔发〔2021〕20号)和《宁波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甬农发〔2022〕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慈溪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共分五个部分,分别就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管理体系、考核机制、经费保障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通过基层渔船管理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渔船安全管理的基础能力和水平,实现管理组织规模化、管理队伍专职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经费保障制度化。

资金补助从证书注销、渔船拆解、渔业船员再就业三方面进行补助,其中,证书注销按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渔船功率指标7500元/千瓦进行补助,渔船拆解根据渔船船体材质、船体长度等参照2014年度三无渔船取缔政策按船长作价进行补助,渔船所有人按照拥有渔业船员证书的慈溪市户籍人员5000元/人进行补助。

四、文件实施日期和解读单位

该文件的实施日期是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三年。由慈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人:卢泽

联系方式:0574-6397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