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3-18402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00-2023-00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日期:

2023-11-29

成文日期:

2023-11-1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发〔2023〕33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08:3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区片级别划分

我市区片综合地价共分为两个征地区片:

一级区片为浒山、白沙路、古塘、宗汉、坎墩、逍林、横河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

二级区片为龙山、掌起、观海卫、胜山、附海、新浦、桥头、

匡堰、崇寿、庵东、长河、周巷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比40%,安置补助费占比60%。

各区片征收农用地(除林地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

一级区片7.2万元/亩(108元/平方米);

二级区片6.8万元/亩(102元/平方米);

征收林地及未利用地的,按照同级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执行。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慈政发〔2020〕26号)同时废止。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印发

请下载原文:慈政发[2023]33号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