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MB1602767C/2023-172849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布日期:

2023-03-02

成文日期:

2023-03-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医疗保障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发展工作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落实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贯彻执行动态调整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维护。

6.组织制定并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

10.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医保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局属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

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63580.62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6358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56.30万元,占21.7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164万元,占74.18%;上年结转收入2560.32万元,占4.03%。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63580.6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6190.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47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1.7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47.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5.84万元,项目支出62226.82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3580.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164万元,上年结转2560.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6190.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47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1.71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16.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776.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病毒疫苗费、接种费财政补助结转到2023年结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99万元,占0.82%;卫生健康支出(类)16190.92万元,占98.63%;住房保障支出(类)91.71万元,占0.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7.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40万元,增长5.31%,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3.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6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2万元,增长5.36%,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5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54.67万元,增长109642.49%,主要是2022年新冠病毒疫苗费、接种费财政补助结转到2023年结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8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10万元,主要是新冠病毒疫苗费、接种费财政补助功能类科目调整,2022年安排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65.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96万元,增长0.10%,与上年基本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0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1%,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4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88%,主要是2023年新增1名退休人员。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64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64.2万元,增长26.59%,主要是城乡医疗救助人员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91.8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0.02万元,增长6.14%,主要是人员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04.5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1万元,下降0.76%,与上年基本持平。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80.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5.41万元,下降26.56%,主要是2022年有其他资金安排。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40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13.06万元,下降18.32%,主要是城乡居民体检经费2023年安排在卫健委。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1.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59万元,增长5.27%,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3.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5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5.50万元,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和派驻本部门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716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1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减少财政补助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47164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471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管理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47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4.38万元,增长6.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本部门2023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7131万元,项目6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疫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慈溪市医保保障局(汇总)公开表.xlsx

附件2:慈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