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3-17627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01—2023—000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5-19

成文日期:

2023-05-0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3〕31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慈溪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慈溪市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党发〔2022〕71号)、《慈溪市环境空气质量提质突围行动实施方案》(慈政办发〔2022〕7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继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进一步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降低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精准化、科学化、法治化为工作方针,以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以下简称“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为突破重点,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带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必须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头雁效应”,主动肩负起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责任义务,以先行示范的担当和标准,积极做好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与新能源车辆购置更新,为加快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奖补引导。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撬动与激励作用,综合考虑车辆类型、使用年限、排放标准等因素,按照分类别、分阶段的方式,精准给予提前淘汰资金奖补,鼓励和引导社会车辆提前进行淘汰更新,推动全市柴油货车排放水平整体跃升、全面优化。

(三)坚持疏堵结合。紧紧围绕“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老旧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加大重点路段管控力度,强化黑烟车抓拍与人工监督抽测执法处罚,倒逼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切实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提升文明城市形象。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8月底,淘汰1000辆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到2023年底,完成上级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交通领域碳排放明显下降。

四、主要措施

采取奖励补贴、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疏堵结合措施,大力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有效减少老旧柴油货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老旧柴油货车更新

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公车更新办法,统筹车辆更新指标,统筹车辆资金预算,优先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老旧柴油货车淘汰,鼓励更新新能源车辆。

(二)实施社会车辆提前淘汰财政奖励补贴

制定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安排财政资金,对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淘汰奖励,综合考虑车龄、车型、残值、排放等级等因素,对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报废且距强制报废年限提前1年(含)以上淘汰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每辆分别给予0.5~3.0万元不等的奖励。

(三)实施老旧柴油货车限行管控

按照“倒逼淘汰”原则,2023年6月1日前,划定我市限行区域,限制老旧柴油货车通行。加强通行证把关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老旧柴油货车通行证发放。加强路面监控设施能力建设,强化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老旧柴油货车的执法力度。

(四)强化老旧柴油货车排气达标监管

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黑烟车电子抓拍等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科技监管能力。加强老旧柴油货车排气路检路查,加强车辆排气年检监管,加强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闭环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五)严格重点用车企业老旧柴油货车管理

完善20辆以上柴油货车保有重点企业清单,建立健全机动车环境管理“一厂一策”,实现重点企业车辆信息及达标排放情况动态监管。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机动车排放黑名单管理,加强重点用车企业车辆门禁管控,压实企业移动源环境管理主体责任。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由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专班受市美丽慈溪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工作专班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分别指定1名业务负责人,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研究有关事项,协同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相关职责分工如下: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园区管委会:履行属地职责,积极发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网格员等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辖区内注册的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

2.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负责全市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日常组织协调,牵头组织对各地淘汰工作开展指导、督促、协调和考核;牵头制定全市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淘汰奖励补贴办法,落实淘汰奖励补贴申请受理点,加强第三方服务监管;配合市公安局制定城区老旧柴油货车限行方案并实施。

3.市财政局:配合制定鼓励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政策,落实专项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4.市公安局:负责提供车辆基本数据信息,办理报废车辆注销登记和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配合制定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实施政策;合力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牵头制定与淘汰奖励补贴办法相适应的城区老旧柴油货车限行方案,以市政府通告形式实施,出台优先新能源货车通行路权政策。

5.市商务局:负责落实淘汰车辆收储点及奖励补贴申请受理点;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对报废车辆回收信息进行审核,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协同做好淘汰奖励申请受理工作;指导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规范服务、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推动行业内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及新能源化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加强组织保障,严密组织实施,共同将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努力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积极稳妥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部门联系,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研究细化落实举措,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要疏通部门间数据交互渠道,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展现政府便民服务良好形象。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切实保障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资金,确保淘汰工作顺利推进。落实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丰富宣传方式,加强老旧柴油货车淘汰重要性、必要性宣传,营造社会各界积极拥护、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落实信访维稳属地负责制,及时关注社会动态和网络舆情,及时解疑释惑,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本方案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地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2.慈溪市鼓励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慈政办发[2023]3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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