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365B/2023-176654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日期:

2023-05-30

成文日期:

2023-05-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关于《慈溪市创新券推广应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

一、制定依据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科发条[2017] 70号)

二、简明问答

问:补充规定主要作了哪些调整?

答:1.调整了支持使用对象范围。新增支持本市注册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2. 调整了载体兑付方式。企业向载体购买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载体在服务事项完成后,提交兑付申请。其中企业支付服务费用时,可按创新券类别抵用相应比例的创新券,但须与自付款配套使用。

三、实施期限

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胡志远

联系电话:8959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