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3-176807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3-06-02
2023-06-01
面向社会
慈住建〔2023〕44号
一、起草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对住宅品质要求的提高,以及住宅工程建设标准的更新调整,2007年制定的《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已不再适应住宅工程设计、施工以及验收的需要,在《浙江省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浙江省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等标准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慈溪市新建住宅工程的分户质量检验。本细则中的住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农民公寓等住宅类建筑。
(三)相关术语
分户质量检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以住宅工程的每一户为对象,对户内使用功能和完成面主要观感质量进行检查、测量、检测等,并将检查、测量、检测结果与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比较,以确定其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简称分户检验。
检验项目:在分户质量检验中,根据专业性质、施工工艺和功能特点,把分户质量检验内容综合划分形成的检验类别。
空间尺寸:住宅工程户内各自然间相对完成面之间的距离,主要包括净长、净宽和净高尺寸。
积水:楼地面自然排水后残留水最深处大于5mm的水体。
极差:一组测量值内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四)新旧细则的区别
1.调整了部分验收内容,如将楼地面水平度调整为平整度能更好地反映楼地面的施工质量;增加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和智能建筑的验收内容、室内空气质量检验要求,适应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需求;
2.根据住宅工程不同需求的细化,针对不同套型的空间尺寸偏差要求也进行了区分;
3.引入随机性抽检的概念,在第三方检测和主管部门复核时通过随机性抽检,能更真实地反映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五)细则主要内容
本细则中质量分户检验内容包括空间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工程、玻璃和阳台护栏安装、防水工程、给水排水及太阳能热水系统、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等。
三、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慈住建〔2007〕99号)同时废止。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陈勇,联系电话:6302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