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3-176793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16-2023-0004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3-06-01
2023-06-01
面向社会
慈住建〔2023〕44号
有效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市安质服务站: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明确工程使用功能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及《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此日期后组织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项目按此细则实施。本细则实施后,原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自行废止。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