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69X/2025-193504
慈溪市公安局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07-2025-0004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025-10-09
2025-10-09
面向社会
慈公〔2025〕4号
有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周巷镇中心区域道路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5年11月7日起,对我市周巷镇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陈家路(镇东路-兴业路)
工作日16:00-17:3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东向西通行。
二、文化路(镇东路-兴业北路)
工作日16:00-17:3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西向东通行。
三、吴家直路(大通中路-新河路)
每日09:00-20:0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南往北通行。
四、沿江北路(环城北路-北二环东路)
工作日06:30-08:00、16:30-18:0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北向南通行。
五、原周巷食品城内部道路
每日09:00-20:00, 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沿兴业南路132号-146号间东西走向道路由西向东通行。
每日09:00-20:00, 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沿兴业南路132号-146号间东西走向道路与沙滩路之间的三条南北走向道路由南向北通行。
六、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执行道路养护作业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9日
pdf版本请点击下载:关于周巷镇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