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69X/2025-193504

发布机构:

慈溪市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07-2025-000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日期:

2025-10-09

成文日期:

2025-10-0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公〔2025〕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周巷镇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0-09 17:02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周巷镇中心区域道路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5年11月7日起,对我市周巷镇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陈家路(镇东路-兴业路)

工作日16:00-17:3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东向西通行。

二、文化路(镇东路-兴业北路)

工作日16:00-17:3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西向东通行。

三、吴家直路(大通中路-新河路)

每日09:00-20:0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南往北通行。

四、沿江北路(环城北路-北二环东路)

工作日06:30-08:00、16:30-18:0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北向南通行。

五、原周巷食品城内部道路

每日09:00-20:00, 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沿兴业南路132号-146号间东西走向道路由西向东通行。

每日09:00-20:00, 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沿兴业南路132号-146号间东西走向道路与沙滩路之间的三条南北走向道路由南向北通行。

六、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执行道路养护作业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9日

pdf版本请点击下载:关于周巷镇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