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69X/2025-193505
慈溪市公安局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025-10-09
2025-10-09
面向社会
一、 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周巷镇中心区域道路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并发布本通告。
二、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三、 主要内容
对以下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1.陈家路(镇东路-兴业路)
工作日16:00-17:3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东向西通行。
2.文化路(镇东路-兴业北路)
工作日16:00-17:3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西向东通行。
3.吴家直路(大通中路-新河路)
每日09:00-20:0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南往北通行。
4.沿江北路(环城北路-北二环东路)
工作日06:30-08:00、16:30-18:00,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北向南通行。
5.原周巷食品城内部道路
每日09:00-20:00, 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沿兴业南路132号-146号间东西走向道路由西向东通行。
每日09:00-20:00, 禁止所有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沿兴业南路132号-146号间东西走向道路与沙滩路之间的三条南北走向道路由南向北通行。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内容自2025年11月7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慈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解读人:王奔 联系电话:0574-6333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