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5-193259
市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其他
2025-09-25
2025-09-17
面向社会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7号)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慈溪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浙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6号)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7号)
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9号)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1.聚焦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二是着力推进行业专业化发展,三是精准推动行业服务就业人才,四是持续规范行业有序发展。
2.部署实施九大举措:包括做大做强龙头机构、助力中小机构培育、加大高端业态支持力度、构建专业化特色化产业园发展体系、服务就业创业、服务人才引育、服务共同富裕、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加强部门统筹协调。
3.出台十三项政策:涵盖知名机构引进补贴、入规奖励、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奖励、“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省榜单首次入围奖励、企业引进高端实用人才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奖励、小微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补助、机构赴外招聘补贴、招用高校毕业生优质机构奖励、机构输送大学生技能人才补贴、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基地奖励。
其中机构赴外招聘补贴、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基地奖励为当前现行政策;知名机构引进补贴、企业引进高端实用人才奖励、机构输送大学生技能人才补贴等三项政策为宁波市级政策,享受上级政策补贴;省榜单首次入围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为宁波市级政策的配套政策,除享受上级政策奖励外,申报对象可享受减半配套奖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奖励为宁波市级政策的配套政策,除享受上级政策奖励外,申报对象可享受等额配套奖励;入规奖励、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奖、“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小微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补助、招用高校毕业生优质机构奖励为我市特色政策。
4.其他事项:明确政策享受对象、资金列支渠道、文件实施时间及有效期。同时对《关于扶持慈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19〕10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38号)文件进行废止。
(二)适用对象
本《意见》适用对象为在我市依法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中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达到统计规模纳入统计数据库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若干问题解答
(一)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制定发布本文件,旨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有效破解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推动人力资源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此举既能培育专业服务机构,优化产业生态、催生业态创新,又能精准匹配人力与产业需求,强化人才保障、激活人力资源潜能,为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政策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何种困难,如何解决?
高端业态与产业需求对接不精准,服务附加值偏低,网络招聘、培训、猎头等高端业态多停留在基础服务层面,与制造业“大优强”、“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的高端人才需求、定制化培训需求匹配度不足。解决方法:搭建产业需求对接平台,由人社部门牵头,定期组织人力资源机构与重点产业企业开展供需对接会,梳理企业高端人才标准、技能培训清单,推动机构定向开发服务产品。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政策覆盖范围与侧重点。新政策:着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涵盖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产业园,致力于提升整体行业质量。设定到 2027 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规上机构数量、营收等总体发展目标,推动行业整体的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旧政策:聚焦慈溪市人力资源生态产业园,针对园内入驻机构和运营管理方,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如给予产业园运营管理机构挂牌奖励,对入驻机构提供场地免租等。
(二)扶持对象与方式。新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全市。对龙头和中小机构分类扶持,对高端业态发展予以支持,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不同层级产业园给予不同奖励和补助,推动行业全面发展。旧政策:扶持对象集中于产业园内机构,奖励多基于机构入驻、运营年限、财政贡献度和人才引荐成果等。如知名机构入园、引荐奖励以及高端人才引荐奖励等,均以入驻产业园为前提。
(三)人力资源服务功能拓展。新政策:强化行业服务功能,通过多种举措服务就业创业、人才引育和共同富裕。开展稳就业促就业行动,支持机构参与校企合作、开展技能培训,鼓励与对口帮扶地区合作。旧政策:主要关注机构自身发展和人才引荐,对就业创业和产业融合的支持力度较小。
(四)监管和统筹协调。新政策:强调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推行行政许可和备案全程网办,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 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发展并加强统计监测,形成专业化、规范化和数字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新体系。旧政策:未明确监管和行业统筹协调相关内容。
六、解读机关
慈溪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成杭嘉,联系电话:0574-63938095